《梅河口年鉴》自1987年出版以来,第二次出版两年合订本(即1991、1992年合刊)。稿件均由各项事业主管部门兼职编辑提供,所收录的资料基本体现了各项事业的主要成绩、发展变化情况和行业特点。在编排上仍保持部类、类目、分目、条目的体例。《梅河口年鉴》1991年版框架设置除《粮食》部分加大函量,单独列为部类外,其他结构基本上同1990年版一致。1992年版,根据事业发展变化情况,按照年鉴的体例要求,在保持编排顺序不变的情况下,做了一些必要的调整:一、《党政》部类增加地方武装的内容,故将《党政》改为《党政军》,此部类如没有特殊情况,今后将保持不变。二、已往出版的《梅河口年鉴》,其类目有以部门列目和事业分类两种,从1992年版起一律改为按事业列目。吉林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通化分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有内销,但多数品种出口,故归类于对外经济贸易类目之中;金融类因各专业银行所管存款、信贷业务都有跨行业经营,如归类记述困难很大,也不尽科学,仍以机构列目。三、党务、政权系统的工作,职能机构及其领导人名录,从1992年版起,一律记述在各项工作(事业)之中。按工作性质分领导机构、职能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记述其全称,与其同级的群团组织也收录在党政领导机构之后,非同级不予记述。四、计量工作,因主管部门改为技术监督,所以将《市场管理》部类改为《工商、物价管理和技术监督》。五、乡、镇、街工作,从《党政》部类中分出,在《党政军》部类后单设《城镇工作》、《乡村工作》两个部类。内容分别记述市区街道、市区镇工作和农村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