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年鉴》是区域性年鉴,也是综合性地方、企业联合年鉴。在中共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局党委史志办公室负责编纂。《克拉玛依年鉴》以年为期,逐年出版。其宗旨是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克拉玛依区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面貌,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为克拉玛依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服务,为广大读者服务。《克拉玛依年鉴》(2004年刊)共分35个部类:特载、概况·大事记、市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中央企业、公安·司法、群众团体、军事、油气勘探、油气开发、炼化·销售、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证券、技术服务·辅助生产、交通·运输、通信·气象、基本建设、水务·农业、商贸、外事·旅游、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质量·安全·环保、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生活服务、市辖区建设、接待服务·驻外机构、驻市兵团团场、人物、文件选辑、附录。年鉴编辑以部类为单元,由栏目和条目组成。条目标题用黑体字加【】。《克拉玛依年鉴》(2004年刊)翔实地反映了克拉玛依区域内各行各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举措以及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新经验。《克拉玛依年鉴》(2004年刊)所使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均按克拉玛依市统计局的统计公报口径。《克拉玛依年鉴》(2004年刊)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般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余简称“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或“油田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自治区”;新疆石油管理局视情况不同简称“管理局”、“石油局”、“新疆石油局”;克拉玛依市与新疆石油管理局并称时简称“市局”;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并列时简称“市、局、油田公司”;中共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委员会简称“市局党委”。《克拉玛依年鉴》(2004年刊)所用稿件均经过各撰稿单位审核,全书内容均由《克拉玛依年鉴》编纂委员会审定,具有权威性。《克拉玛依年鉴》(2004年刊)的编纂工作得到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各级领导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