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近30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努力拼搏和全省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甘肃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了丰富翔实的资料。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现将计算机详细汇总的数据资料编辑出版。为便于读者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本资料中除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妇女生育状况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的时期数据外,其余均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数据。本资料数据是按照实际登记人口直接汇总的常住人口口径数据,未做任何调整。本资料中人口总量是按我省普查时点的常住人口25575263人编印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了长、短两种普查表。普查表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普查表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根据普查表长表抽样工作细则,长表抽取了10%的户填报,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本资料分上、中、下三册,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全部人口的数据,包括普查表短表、长表共同部分的内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状况,共分八卷:概要、民族、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死亡、户口登记状况、住房,共170张表;第二部分是普查表长表数据,主要是人口各种结构情况,共分九卷:概要、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婚姻、生育、迁移和户口登记地、老年人口、住房,共241张表;第三部分是附录,主要是普查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文件等,包括《2010年甘肃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表和《普查表填表说明》、《普查长表抽样工作细则》、《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等,以帮助读者准确使用本资料。由于普查长表是按户抽样并进行登记,因此汇总人口总数以及各类人口结构数据的抽样比会存在差异,请读者使用本资料中长表数据推算总体时,对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长表数据第四卷就业部分数据为16岁及以上人口数据,其余部分涉及有关就业方面的数据均为15岁及以上人口数据。本次人口普查关于城乡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执行。本资料中部分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问题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本资料中空项表示无数字或数字很小。由于时间仓促,编辑过程中难免出现不妥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