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年鉴》是由巴里坤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主办,巴里坤县史志办具体承办的地方性综合年鉴,2007年起逐年出版,公开发行,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地介绍自治县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基本情况,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为巴里坤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服务,为巴里坤的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广大读者服务。它为了解、研究、建设巴里坤提供翔实的信息资料,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巴里坤年鉴》(2008)全书分为14个篇目,分别为:特载、概况·大事记、政治、军事、政法、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地震、教科文卫、社会生活、乡·镇·场区、驻巴单位、人物、附录等。《巴里坤年鉴》(2008)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篇目、类目、分目、条目四个结构层次,基本表现形式为条目。条目标题均为黑体字加【】。《巴里坤年鉴》(2008)采用的稿件是由自治县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场区推荐的撰(组)稿人提供,所有资料、数据均经有关部门审核,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具有权威性。《巴里坤年鉴》(2008)内容特别突出了资料的权威性、完整性,以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巴里坤年鉴》(2008)翔实反映了自治县2007年1~12月各行各业的发展情况。《巴里坤年鉴》(2008)增设“人物”篇目。全书除特别说明外,“地委”指“中共哈密地区委员会”,“地区”指“哈密地区”、“行署”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县委”均指“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巴里坤县”、“自治县”均指“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全县”均指“巴里坤县”;“红山农场”均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红山农场”;“党员”均指“中国共产党党员”。条目中的“民族”一词,一般指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一般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余都用习惯简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为“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年鉴》(2008)所使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均按巴里坤县统计局的统计公报口径。农作物“单产”均指亩(0.07公顷)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范围是:2007年受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地委、哈密地区行署表彰的,受国家各部委、办、局表彰的,受自治区各部委、办、局表彰的;2007年受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的。《巴里坤年鉴》(2008)的编辑出版工作得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和支持,我们特致诚挚的敬意,并向所有参加和协助编纂工作的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对《巴里坤年鉴》(2008)的编纂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期今后不断提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