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本单位统计年鉴-1999》是继1996年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后,又一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基本单位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对近两年来全国各类单位按地区、行业、登记注册类型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规模等进行各种分组和汇总而成的综合资料;第三部分收录了1999年全国部分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和餐饮业企业名录。资料内容系统、新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是各级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和制定政策的可靠依据,是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咨询的重要参考资料,也是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进行科研和教学活动的重要参考资料。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使用本资料,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中国基本单位统计年鉴-1999》收集的数据,其中1996年数据取自于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1997年、1998年数据取自于基本单位统计年报资料。二、本资料的汇总范围为我国除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三、本资料限额以上企业范围是: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四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年末从业人员为20人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零售业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且年末从业人员为60人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餐饮业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且年末从业人员为40人及以上的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四、本资料中“国有经济控股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五、考虑到按地区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对金融、保险业的县一级机构和邮电业的县一级机构均视为法人单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