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一年民政统计年鉴》系根据我部民政事业统计年报、基本建设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编制而成。《年鉴》系统编辑了我国政权建设(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社会保障事业(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农村社会保障)、社会事务(行政区划、社团管理、婚姻管理、收容遣送安置、殡葬事业)等方面的统计资料,国家民政事业费预算执行情况,民政事业单位收支情况,民政系统基本建设统计资料,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从事社会工作研究、教学人员,了解民政工作的发展状况,预测今后的发展趋势,制定规划,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资料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省级行政区划外,均未包含台湾省和香港、澳门地区统计数字。符号使用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计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为零;“---”表示该项统计资料暂缺; “*”或“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