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全省的第三产业普查资料进行了计算机汇总,并决定编辑出版《中国第三产业普查资料(浙江省)》,作为全国首次第三产业普查的系列资料,供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使用。为方便大家的使用,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全国首次第三产业普查的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二、本资料从《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数据处理汇总细则》省级汇总表式中筛选和归并出表,并增加了部分分地区的表式。分第三产业单位、个体户情况及增加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第三产业单位情况及增加值、执行事业行政会计制度第三产业单位情况及增加值、第三产业个体户情况及增加值、分地区的第三产业单位、个体户情况及增加值、附录等六部分内容。三、由于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多层次多工序的大型调查,在普查的各个环节中难免会产生误差。尽管我省普查数据在各个环节上的误差率都在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之内,但个别数据出现离奇现象也在所难免。对此,我们未作人为的改动,不影响整体数据的使用。四、在本资料的第一部分中,由于在调查时对第三产业个体户采用特殊行业分类等原因,因而除了按经济类型和按开业年份汇总的增加值的表中包括个体户的数据外,其余按行业、隶属关系、独立核算单位、单独核算单位汇总的增加值的表中,均未包括第三产业个体户的数据。按行业分组的表中采用了第三产业单位、第三产业个体户两层排列,使用时可原则上按同行业归并。五、部队、武警、铁路三系统的第三产业单位按条条进行普查,普查资料由省直接汇总,全省性的各种分组指标均包括了三大系统数据;第五部分各市、地的各种分组指标则未包括,故市、地数据之和不等于全省总计,使用时清注意。六、本资料中各表的计量单位在右上角。“—”表示无数字。“#”表示其中数。由于计算机在运算处理中存在允许误差,故部分数据尾数相加不等于合计。七、为便于了解全国首次第三产业普查及普查指标的含义,在本书的后面附录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实施方案》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