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年鉴》(1993)作为一部系统反映宜春市1993年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基本情况及重要事件的地方性、综合性资料工具书,力图融思想性、知识性、资料性、实用性为一体,为社会各界了解宜春提供资料与信息,为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与借鉴,为今后续修志书积累史料与经验。本年鉴仍采用按事业或行业分类编辑的方法,其结构方式为部类、分目、子目、条目4个层次。子目之下一般设有“概况”(即综合性条目)及按一事一条的原则设置的分述“条目”,条目题统一以黑体字加方括号的形式出现,部分子目还设有附文或附表。为便于检索,卷首“目录”中标出了全部条目题和附文、附表题,读者可以较方便地查找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共设特载、大事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乡镇街道、统计资料、名优特新产品简介、附录等10个部类。与上一部年鉴相比较,部类设置中不再设“部分企事业单位简介”而新设“名优特新产品简介”。分目设置亦有所调整:“政治”部类的“中共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分目改为“中共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宜春市监察局)”,“经济”部类增设了“水电”分目,“乡镇街道”部类新附设“市直属场”分目,此外“统计资料”部类所收录的统计表亦酌情有所增删。子目的设置变动稍复杂:“宜春市人民政府”分目新设“社会保险事业”,撤销“监察”;“军事”分目的“消防工作”改为“武警消防”;“工业”分目中新设“街道工业”、“非工口工业”、“煤炭工业”、“石材工业”4个子目,并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对外经济”划出,与新设的“招商引资”一同置于“经济综合管理”分目中;“农业”分目的“水利电力”撤销;“科技教育文化”分目新设“宜春市职工业余大学”子目;“社会人物”分目之下不再设子目;“乡镇”分目的“飞剑潭库区工作委员会”改为“飞剑潭乡”。总之,在门类设置上力求与上部年鉴相同,以保持其连贯性,又有所调整,以体现一定的发展性。本年鉴遵循新编志书的书写规范。所收录的各类资料,除“名优特新产品简介”及其它少量已注明时间者外,其年限均以1993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的一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