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年鉴》2010年卷是由湘潭县人民政府主办、《湘潭县年鉴》编委会主编的第十四部湘潭县综合性年鉴。本年鉴全面系统、真实地记载2009年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及三个文明建设情况,重点记载2009年湘潭县国民经济所取得的成就。本年鉴以事类为单元。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党派群众团体,法制,军事,综合经济管理·监督,建设·环保,经济园区,农村·农业,工业,交通·邮政·通信,国内外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报纸,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社会生活,乡镇,人物,光荣榜,统计资料,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名录,文件选编,图片专辑等28个部类,96个彩版,70万字左右。部类下设分目、子目。必要时设附录和图表。分目、附录和图表标题居中,子目标题居左用大括号表示。本年鉴所列机构级别、隶属关系,一般以县编委文件为准;所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名录县属单位的由中共县委组织部提供,垂直管理单位由各单位提供,以2009年12月31日在职的领导职务系列中的正副职为准;图片中所列领导包括2009年在任领导和2010年新上任的领导;所列县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发的文件为准;所列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单位、个人、项目等以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所用的数据以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统计局没有公布的,以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2010年9月底前,对2009年度发生的事物进行统一汇总、评估、刊载,以保持其完整性。彩版涵盖内容不局限于2009年,根据资料的需要,少数延伸至2010年。本年鉴记载部门工作和部门所辖事物的稿件,均由各部门、单位提供。经年鉴编辑部修改排版后,由撰稿单位审核,其稿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性由各单位负责。各单位提供稿件有相同或相近者,择一刊用。本年鉴的篇目框架、编辑原则由湘潭县年鉴编纂委员会潭鉴发[2010]1号文件确定。本年鉴经2010年11月9日县年鉴编纂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对编辑年鉴、地方志工作予以规范,凡不合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依照工作条例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