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公布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泰宁年鉴》是为泰宁行政区域综合年鉴。《泰宁年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客观记述泰宁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其翔实的资料特性,是为修编《泰宁县志》做的必要准备,亦可提供给各级领导参考和存史之用。2005年《泰宁年鉴》的版式和类目设置与上年相比,有较大改变。版式上,由历年的大32开改版为大16开,并增设数十页彩色页码,更加直观、生动地反映泰宁在各条战线上所取得的成就。在类目设置上,增设或相对细化了一些章节,如增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等,以便广大读者使用。“乡镇简介”中的相关数据,系各乡(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