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于2006年12月31日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本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了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农村住户(包括外来农村住户)、城镇农村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会环境等方面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有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通过普查,掌握了本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由六部分组成:一、普查对象基本情况;二、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状况;三、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服务;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五、农村劳动力资源及从业情况;六、普查的主要方法和制度。《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执行《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农林牧渔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中的符号:“…”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空格”表示缺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中的各项分组,采用上含下不含原则。本书的编辑得到了各区、县统计局和市政府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