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截止1989年底设有城市32个,城市数目列全国各省、区之首。其中地级市11个,县级市21个。《山东城市统计年鉴-1990》收集整理的是全部32个市198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统计资料。本资料共分四个部分:(一)综合统计资料。列有全部城市的总人口、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全省所占比重。(二)分市统计资料。分列了32个城市的人口、土地面积、建成区面积、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市政建设(住宅、供水、供气、绿化、道路、公共交通)商业、财政、外贸、利用外资、教育和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卫生、劳动工资、城市居民生活、物价等统计资料,并有大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三)外省统计资料。列有全国部分省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我省在全国的位次,便于横向对比。(四)26个省会城市统计资料。列有26个省会城市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济南市在省会城市中所占的位次。为方便阅读和使用本年鉴,另将主要指标解释以附录形式放在书未。各城市资料分“地区”数和“市区”数两栏。地级市的“地区”数包括城区、郊区和市辖县,“市区”数不包括市辖县。县级市中地级市管辖的在“地区”数栏内填“一”;行署管辖的县级市以及不带县的地级日照市在“地区”数栏仍填“市区”数。以避免汇总数中有重复和遗漏。这样全省城市合计的“市区”数为不包括市辖县的数字,“地区”数为包括市辖县的资料。本年鉴在制版过程中得到河南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的热情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