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年鉴》是由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主办,丽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从1996年起,每年编纂出版1部,2011年卷是第16部。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系统地记述丽水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全貌。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媒介的作用。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专辑、文选采用综合性文体外,其他类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本年鉴共设39个类目。依次是:特载、专辑、大事记、总述、中国共产党丽水市委员会、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丽水市人民政府、政协丽水市委员会、中共丽水市纪委(市监察局)、民主党派与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事·劳动·社保、外事·侨务·台务、政法、武装、农村经济、林业、工业经济、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城新区)、交通、网络·电信·邮政、城建·城管·环保、旅游、财政·税务、金融、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报刊·广播·电视、卫生、社会生活、县(市、区)、人物·名录、文选、附录、索引。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的事物延长至截止期。文中的“景宁县”指“景宁畲族自治县”。本年鉴收入市和县(市、区)机构及负责人名录均系担任实职的副县(处)级(不含高配和内设机构)以上领导干部,新任者年月后加连接号、离任者年月前加连接号、连任者无年月和连接号;收入逝世人物均系担任实职的副市(地)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原行政十四级以上享受副地(厅)级待遇的离休干部;收入名录均系部、省级(不含厅局)和市级命名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本年鉴百科类由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和驻丽国家、省企事业单位提供初稿,经年鉴编辑部编辑后返回原单位复审确认,经方志出版社核稿,主编、副主编定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插图由各撰稿单位和丽水市政府信息中心提供。主要数据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本年鉴编纂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领导的大力支持,广大撰稿人员为《丽水年鉴》的编纂出版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谨致谢意。由于编辑时间短和我们水平所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差错,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