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年鉴》(2006)系统记述2005年度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个别地方视情况在时间上作适当的上溯或下延。本年鉴主要采用栏目、类目、条目三级题的编写方式,条目为年鉴内容的主要载体。本年鉴采用以记述为主兼具说明的记述体,视情况随文插入表格、图片,力求文风严谨,用辞准确,语言精炼。行文中,机构、职务等一律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文中除特载、正文引文和附录外,均以第三人称书写。数字使用以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依据,计量单位以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量和单位》为依据,符号以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统计数据以焦作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个别地方以主管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数据以亿、万、个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文中用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依据。本年鉴由焦作市人民政府主管,焦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承办,文字、图片资料主要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