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定年鉴》是在嘉定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年鉴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的一部综合性的资料工具书和史料文献。二、本《年鉴》力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准确地记述本县各条战线、各个方面所发生的情况,为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可资参考的依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用的信息,为科研机构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为国情和县情教育提供教材,为续编《嘉定县志》积累史料。三、本《年鉴》为三年综合年鉴。上起1988年1月——接新编《嘉定县志》下限;下止1990年12月——执行国家“七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个别内容,视实际情况,略有上溯或后延。四、本《年鉴》采用分类、条目编纂法,以特载、概况为纲,以大事记要为经,以政治、经济、建设、科教文卫、社会、人物、乡镇概况7编为纬,较为全面、系统地记述全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情况;末附县委、县政府文件选目和统计资料。其中经济编,大体上以管理、生产、流通分上中下三部分。五、本《年鉴》编下首载县委、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以下按部门或行业设类目,并按实际需要设分目,分目以●标识;分目下设条目,以【】标识。条目为编写实体。条目后,设文选,收录有关文章。六、本《年鉴》各条目的编写,采用管啥写啥、做啥写啥的部门负责制,由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撰稿,并经部门领导审核。撰稿人附于各条目的文后,若由同一人撰稿的条目,则在第一个条目署名后,以下均予省略。七、本《年鉴》各编文选收录的文章,均是本县各部门在三年内撰写的反映全县各类事业状况并有一定深度和研究价值的调查报告和论著。其中有些纯属探讨性质的文章,只反映作者的观点。收录文章由年鉴编辑室选定校订,并经作者最后审定。八、本《年鉴》人物编设劳动模范、党政干部名录、去世人物,模范集体附记于劳动模范之后。九、本《年鉴》一律采用规范语体文记述,直叙其事。文字力求严谨、简炼。单位名称和专用名词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遂后用简称。对人称谓直书姓名,必要时冠以职务。十、本《年鉴》有关全县和乡镇的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均经县统计局审核;各部门业务统计数据由各主管部门审定。工农业总产值均以1980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