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06》是反映我国2005年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的资料汇编。系统收录了2005年全国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下同)和1978年以来全国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简明数据。汇编中另附录了1998-2004年美国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附录一)。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来源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队及烟草、供销等相关部门对全国1553个县60000多农户的典型调查汇总数据。本汇编共分十个部分,即:第一部分,综合;第二部分,粮食、油料;第三部分,棉、麻、烟、糖料;第四部分,蚕茧、茶叶、水果;第五部分,肉、禽、蛋、奶;第六部分,水产品;第七部分,蔬菜;第八部分,中药材;第九部分,畜产品;第十部分,林产品(略)。自2004年开始,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实行新指标体系。主要调整有:1.将土地成本纳入农产品成本核算范畴,并增设了反映农业生产实际支出和实际收益的指标—“现金成本”和“现金收益”。2.调整了汇总方法。对粮食、棉花、油料、烟叶和糖料等种植业品种实行按地区总播种面积加权汇总,其他种植业品种均按调查面积加权汇总;饲养业产品实行简单平均汇总。汇编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中城市各品种家庭用工折价均按2005年全国统一劳动日工价计算。2005年全国统一劳动日工价,种植业和一般饲养业为15.3元/日,淡水鱼养殖为21.4元/日。汇编附录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劳动日工价(附录四),用户可自行计算出按地区工价汇总的成本收益数据(计算方法及相关指标涵义详见《附录二:主要指标解释》),其中淡水鱼工价按一般劳动日工价的140%核算。为便于比较分析,对1978~2003年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数据按照新农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口径作了转换。转换方法详见附录三。本汇编中,“三种粮食平均”指稻谷、小麦、玉米平均;稻谷指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和粳稻平均;“两种油料平均”指花生、油菜籽平均;“规模生猪”、“规模肉鸡”、“规模蛋鸡”、“规模奶牛”均指各品种小规模、中规模和大规模的平均;蔬菜平均指西红柿、黄瓜、茄子、元白菜、菜椒、大白菜、马铃薯7种蔬菜平均。全国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简明数据电子版请登录“全国成本调查网”(www.npcs.gov.cn)免费下载。本汇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