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年鉴》是一部地方性的综合年鉴,其编辑宗旨是:全面、系统、真实地记载定南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及其得失,为各级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提供县情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定南、建设定南提供可靠信息,为今后编史修志积累资料。第一部《定南年鉴》的载事年限,与成书的《定南县志》的下限相衔接,上限为1986年1月1日,下限为1991年12月31日,六年合编一册,越限之事一般不录。“彩图”与“附录”个别内容时空会有下延。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其框架由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组成。为便于检索,分目标题排中;条目内容大都以单位或工作内容设置,条目标题内缩两格排列,用鱼尾号【】标示,【】后空两格书写正文;个别条目下设子目,子目标题内缩两格排列,用黑体字标示,空一格书写正文。类目、分目、条目、子目一律不编序号。本年鉴用语体文、记叙体记事,一般只叙不议,寓褒贬于叙事之中。叙事注意“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因果)。文字力求通顺、简朴。本年鉴采用第三人称记事,直指“定南县”或“××单位”。不用“我”、“我们”、“我县”、“我单位”等称谓。单位名称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会用简称。行文及表格中涉及的数字,必须遵循国家“一会六局”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记数(包括百分比)、计量、年、月、日、时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简写;星期几一律用汉字。本年鉴中所收录的数据,凡属县统计局统计的范围,均以该局的统计数据为准;其余沿用相关单位统计的数据。大事记按年月日顺序编排,“重要发文索引”按类目顺序集中收录到“附录”。表格遵循“以表省文”的原则,采用横式表,表格左右一律不封口;表格内如遇“0”表明没有,“/”表明不存在,“……”表明无法查录。各分目、条目文稿,大都在1992年由各有关单位(部门)的撰搞人写好,经领导审核后,交地方志办审定,仍有少部分单位及县志办综合稿,在1999年由县志办会同有关单位撰稿人填空补漏。各集稿单位撰稿人姓名一律括注在分(条)目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