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年鉴》系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由大关县人民政府主管,大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办,大关县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大关县史志办承办的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资料性工具书。每年编纂出版发行一卷,本卷为第八卷,内刊发行。本卷年鉴时限:上限为2005年1月1日,下限为2005年12月31日。本卷年鉴以马克思列定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事求是原则,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载大关县2005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治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发展状况及发生的大事、新事、要事,旨在如实反映全县各条战线、各项事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业绩、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大关的各项建设提供现实服务。本卷年鉴仍采用纲目体分类编纂法,由栏目、类目、分目、条目组成。全书设物载、专文、概况、年内大事、政治、经济、法制、教科文卫、社会、乡镇概览10个栏目,下设70个类目、156个分目、1466个条目。本卷年鉴资料由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提供,年鉴编纂人员收集、整理、筛选后撰写出初稿,经审核、修改、补充、总纂而成定稿,报送年鉴编委领导审定后付印。本卷年鉴所用数据原则上以统计部门法定数据为准,但国土总面积以县委、县政府惯用数据为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以县委、县政府公布使用数据为准,人口数据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人口自然增长率以计生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他统计部门没有的数据以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本卷年鉴所记职官原则上为二级局以上常设机构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少数无正职领导或部门人员较多的二级局企事业单位(共机构规格以县委认定为准)记载到副职领导人;任职起止时间(到月)以上级任免文件或履行法定程序为准。年内退休、死亡、调离县境者以其退休、死亡、调离时间为任职自然终止时间。所记内容经县委组织部审核认定而采用。本卷年鉴行文用规范语体文、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汉字及标点符号,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除个别地方使用习惯计量单位,其余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计量单位。本卷年鉴所缺记或少记个别单位内容,系该单位未提供资料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