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四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的精神,我省各级政府于一九八九年先后成立了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具体实施,历时三年多,胜利完成了第四次人口普查任务,各项主要指标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通过普查获得了全省的总人口、总户数、人口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与家庭和生育等极为详细的基础资料。本资料是100%机器汇总资料,共10卷117种表。它是从420种100%机器汇总表中选取出来的全面、系统、准确、方便实用的一套重要人口资料,可供社会各界使用。鉴于有些表和指标过细,作了一些精简。本书共分上、中、下三册。普查登记时,有的县(市、区、特区)登记出成批的黎族、白族、京族、高山族等,这实际上是群众习惯的自称,这次机器汇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未作调查。资料中的各项数字,除表中写明的以外,均为普查标准时间的人数,即一九九○年七月一时零时的人数。“地区别”分列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也是普查标准时间按国家批准的现行行政区划划分的。本资料与手工汇总的对应数字,如有不一致,应以本资料为准。表中的相对数(包括性别比、百分比和千分比等),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本资料中有符号“—”表示无数字,“0.00”表示数字很小。有关表中无数据的年龄和民族等不列示。本资料由于编辑时间仓促,书中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