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农业统计资料汇编》是一部全面反映中国农业生产发展历程的资料书。本书收录了1949~2007年全国主要农业统计资料和1978~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业统计资料。本书所收录的数据,主要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的农业统计数据,少数资料取自有关部门的出版资料。为反映历史原貌,对国家行政区划变动前的数据未作调整,海南建省前的数据包括在广东省中,重庆建市前的数据包括在四川省中。全国资料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由于统计计量单位的变化,过去使用亿斤、万亩,现改为万吨、千公顷、公斤,部分数据尾数可能产生一些误差。另外,农机、水果等部分指标数据出现千位以下为零的情况,原因是过去以万台、万吨计量,现改为台、吨计量。表中“空格”表示该统计数据不详或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表中各时期年份:“一五”1953~1957年,“二五”1958~1962年,“三五”1966~1970年,“四五”1971~1975年,“五五”1976~1980年,“六五”1981~1985年,“七五”1986~1990年,“八五”1991~1995年,“九五”1996~2000年,“十五”2001~2005年,“十一五”2006~2010年。四个地区的划分: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共10个省市。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共6个省。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共12个省区市。东北地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共3个省。本书乡村人口和乡村从业人员仍包括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但收入与家庭经济连为一体的人员。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布的数据统计口径不同。一些数据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1.2006、2007年全国及分地区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2000~2006年全国畜牧业相关数据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00~2005年分地区数据未作调整。3.1997~2006年全国渔业数据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1997~2005年分地区数据未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