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在2008年12月31日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继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四年之后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福建省开展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及有第二、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第一产业法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式,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在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省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福建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取得了重大成果。《福建经济普查年鉴—2008》是此次普查系列成果之一,是一套全面反映福建省第二、三产业发展现状的大型综合资料书。《福建经济普查年鉴—2008》把全省第二、三产业的23万多个法人单位、29万多个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及主要数据汇总加工于一套,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展示全省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发展规模、结构及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等信息。各级党政领导、经济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可以据此全面了解和掌握福建省第二、三产业的单位数量及其组织形式、经济成分构成、规模结构以及生产经营状况和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它真实、客观地反映福建省的省情省力,对研究制定福建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经济普查年鉴—2008》全套书分为三卷,即综合卷、第二产业卷、第三产业卷,共计十四篇。为了便于历史对比,表式结构基本以2004年为基础,参照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资料汇编表相应适当增减表式及指标、分组;分地区、分市县表按照行政区划码顺序编制;每篇目都相应编制2008与2004年主要指标对比情况表;统计分组按照惯例,组距采用含下限不含上限的归并原则;价值量绝对值指标以整数万元;为单位,不含小数点;表中“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项;全书的数据均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本书综合卷与第二、三产业卷取数口径不同,数据略有差异;“福建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中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与本书出入时应以本书为准。由于编辑时间仓促,书中不足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