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年鉴》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编,是综合记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主要工作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创刊于2007年,每年公开出版1卷,本年鉴为第17卷。创刊名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年鉴》,2018年更名为《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年鉴》,2019年更名为《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年鉴》。
二、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年度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三、本卷年鉴增设“人物与荣誉”类目,在综合政务类目下增设“政务服务”分目,由特载、专文、大事记、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监管、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工作管理、综合政务、区(功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人物与荣誉、学术社团、统计资料、附录14个类目构成,全面记录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情况(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时限略向前后延伸)。凡2022年事项,均直书月、日,不再写年份。“年内”指2022年。
四、本年鉴条目及相关资料来源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各处室、各分局、各委属单位,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委会,相关学会、协会。
五、本年鉴遵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规定,主要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一般用中文符号表示。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0〕660号),农田、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面积也采用公顷计量。建筑面积也采用万平方米计量。
六、本年鉴中提及的党政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各委属单位,均使用规范化简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各分局,简称“某某分局”;相关学会、协会参照使用各学会、协会简称。涉及机构设立、变更等标志性事件的,使用全称。“党中央”指“中共中央”。
七、数据的合计数或相对数,因受进位影响,不一定等于分项累加。
八、本年鉴中涉及的文件名称中的起止年份,尊重文件原文,全书不做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