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西统计年鉴-2021》系统收录了全州及各县(市)202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量统计数据,以及重要历史年份的全州主要统计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湘西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
二、《湘西统计年鉴-2021》刊载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资料分为20个章节,即:1.综合;2.国民经济核算;3.人口就业和工资;4.固定资产投资;5.价格;6.人民生活;7.能源;8.财政金融保险;9.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10.农业;11.工业;12.建筑业;13.交通运输、邮电和其他服务业;14.国内外贸易、旅游和产业园区;15.教育和科技;16.文化体育卫生;17.党群政法、社会保障和服务;18.各县市主要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19.全国全省及周边地区主要经济指标;20.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主要经济指标。为方便读者使用,前17篇章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与2020年版《湘西统计年鉴》比较,本《年鉴》内容和篇章结构没有大的改变,主要做了如下修订和补充:
1.将“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情况”继续编入年鉴,方便查询;
2.在各县市主要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篇中增加了部分保险报表内容。
四、本《年鉴》资料大部分来自年度统计报表。各县市主要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根据当年各地统计年报或快年报资料整理;全国全省及周边地区主要年度数据根据省统计局反馈资料及周边地区收集资料加工;有些专业性很强的指标由省直有关业务部门提供;土地面积、森林资源、河流湖泊状况按照有关部门近年来普查资料整理。
五、本《年鉴》中价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指数均按可比价格计算。如有变化,表后附有说明。本年鉴数据均为电脑合成,由于单位取舍按四舍五入处理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六、本《年鉴》按照《湖南省统计年鉴》大体框架和规范要求编辑。统一使用《湖南省统计年鉴》指标解释,统一采用国际度量衡标准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统计年鉴》规范符号。
七、本《年鉴》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第19、20章节使用的数字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以外,其他各部分均为正式年报数据。凡与本《年鉴》数字不符的一律以本《年鉴》为准。
八、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表示其中的主要项;“空格”表示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统计数据。
九、本《年鉴》编辑中如有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